3月28日下午,溧水区召开垃圾分类推进会,布置区机关、事业及驻溧水单位垃圾分类工作。区政府办、城管局、爱卫办分管负责人,区政府督查室负责人,一区七镇(街)、区法院、检察院等60余家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据悉,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纳入区“263”专项行动计划、市对区考核目标和今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。今年的垃圾分类主要目标是成片推进垃圾分类,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达到50%,永阳街道打造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;全面推进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大中小学校、社团组织、公共场所管理单位、公共服务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;巩固提高2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质量,示范小区居民参与率达到50%以上;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,石湫、东屏两个镇开展垃圾分类行政村达到100%,其他镇街开展垃圾分类行政村达到60%。
会上解读了《关于印发2018年溧水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》(溧垃分办字〔2018〕1号)和《溧水区党政机关、事业单位等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推进实施方案》。随后,区政府督查室相关负责人就开展垃圾分类督查工作提出相关要求。
区政府办分管负责人曹智斌表示,各单位、部门要着手制定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和任务分解;加大对本部门单位职工进行宣传引导;实行垃圾分类设施数量的摸底;着手进行设施的采购和安装以及投放点设置,与垃分办进行对接指导;进行执法督导,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牵头会同相关行政执法单位,加强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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